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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指令介紹


由2006年7月1日起生效的RoHS(有害物質限用)指令(2002/95/EC)限制使用於電機及電子產品中的鉛及其它具危害性的物質。其目的在於限制電機電子產品中的6種物質,以保護人類及環境的安全及健康。對許多企業而言,這是個環境所帶來的大挑戰。

WEEE規定最低而各會員國可再加嚴的回收標準,而RoHS則明訂那些物質需限用及其限值。

雖然RoHS是盟指令,但位於歐盟之外的EEE生產者若其產品最終的銷售地為歐盟會員國則也必須遵守RoHS要求。指令之定義及詮釋在歐盟各國內不應有差異,因此通過RoHS驗證之企業其產品將可此經濟體內通行無阻。

符合RoHS指令的第一步為企業需登錄(驗證前)。由2005年11月23日起若生產者未於德國正式登錄則銷售定之電機雷子產品皆屬非法行為。

RoHS指令管制之產品項目:

  • 大型家用產品
  • 小型家用產品
  • IT和遠端通訊設備
  • 消費產品
  • 照明設備
  • 電器和電子工具
  • 玩具,休閒和運動設備
  • 自動販賣機

SGS有24個認可的RoHS實驗室分佈於全球及1000此方面的專家可提供RoHS服務以協助確保電機電子產業擁有可宣告RoHS符合性的宣告文件。在產品測試及驗證的架構下,整體而可靠的RoHS符合性評估提供法律上的保證並提昇企業之市場認同。SGS可協助:

  • 鑑别符合RoHS指令所需確認的物質
  • 確認供應鏈中所提供符合RoHS之文件證明(如生產者之說明、品質保證協議、分析結果、合約條款及明細)
  • 認可實驗室之均質材質的化學分析
  • 提供XRF掃描方法及
  • 確認及說明其它實驗室之有害物質檢測報告(檢測報告說明)
  • 提供均質材質及電子零件之RoHS證書

SGS RoHS方案之優勢
SGS RoHS方案協助生產者、零售商及供應商,減低全球性或相關國家有害物質之不符合風險。80年來於產品安全驗證之記錄,SGS提供了可靠的第三者服務,協助客戶監督其供應鏈以及進行符合性的自我宣告。

更進一步的資訊請洽SGS或參考http://www.rohs.tw.s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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