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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Hs檢測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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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PAHs事件,發生在2005年5月。7月初,德國的一個檢測公司在對該國的某連鎖超商所販賣電動工具進行檢測時發現,其中含有高致癌物質PAHs。PAHs - 多環芳烴通常存在於石化產品、橡膠、塑膠、潤滑油、防銹油、不完全燃燒的有機化合物中等。隨後,包括德國“AXXI”、“BXXXH”等在內的知名品牌電動工具均被強制要求測試PAHs。當時一大批出口德國的電動工具由於沒有通過PAHs測試被滯留在德國海關,還有已上架的大量電動工具也由於相同原因被撤下了德國貨架。

另外,GS認證已強制加測PAHs,GS認證是依據德國設備安全法所制定的自願性安全測試認證。雜貨、運動用品、玩具、電子產品皆可申請。2007年11月20日,AtAV委員會通過決議強制要求測試PAHs(多苯環芳香族化合物)項目,於2008年4月1日起實施。

消費性產品的材料中,PAHs的限值必需符合下表:

項目 第1類 第2類 第3類
  與食品接觸或放入嘴內的材料,以及給三歲以下幼兒使用的玩具 持續地(長時間)與皮膚接觸逾30秒,以及不屬於第1類的玩具 暫時(短暫地)與皮膚接觸但不逾30秒,或不會接觸皮膚
苯駢(a)芘 不得檢出 *
(<0.2 mg/kg)
1 mg/kg 20 mg/kg
PAHs總量 不得檢出 *
(<0.2 mg/kg)
10 mg/kg 200 mg/kg

備註:

*=若測試結果大於第1類,但小於第2類的限值,為了判斷是否符合可能與食品或口腔粘膜接觸的標準,需再根據DIN EN 1186ff及LFGB第64條80.30-1的規定進行PCA成份之遷移性測試(migration test)。其結果依據食品法標準進行評估。

PAHs 16 (19)種測試明細如下:

1. Naphthalene 11. Benzo(b)fluoranthene
2. Acenaphthylene 12. Benzo(k)fluoranthene
3. Acenaphthene 13. Benzo(a)pyrene
4. Fluorene 14. Indeno(1-,2,3-cd)pyrene
5. Phenanthrene 15. Benzo(ghi)perylene
6. Anthracene 16. Dibenzo(ah)anthracene
7. Fluoranthene 17. Benzo[e]pyrene
8. Pyrene 18. 1-methylnaphthalene
9. Chrysene 19. 2-methylnaphthalene
10. Benzo(a)anthracene

PAHs測試,如客戶未指定測試方法,SGS採用ZEK 01.1-08進行測試,使用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進行分析。如需指定其他測試方法,例如:美國US EPA 8270D, 3540或ISO 18287之分析方法,請於申請書上註明。ZEK 01.1-08檢測極限值,16種PAHs為0.2 mg/kg (ppm),其他測試方法的16或19種PAHs檢測極限值為0.1 mg/kg (ppm)。SGS提供相關諮詢,歡迎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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